【问题解析】
根据你的问题不能: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在
当事人领取新的户口本时,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原来的户口本,就不能再使用了。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
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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