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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2-28 23:07:37 已帮助16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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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问题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借款合同的利息数额,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债权人可先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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