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民间借贷专题 > 别人欠我钱只知道名字可以起诉吗

别人欠我钱只知道名字可以起诉吗

【问题解析】
1、欠债人跑了,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作缺席判决
2、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后,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边晓雷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边晓雷律师

帮助人数: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