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民政局是不办离婚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应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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