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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欠条去没有实际借款

【问题解析】
欠条没写借款人姓名是属于无效的,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借款人姓名是借条必备的。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2、欠款的数额,用途;
3、是否给付利息;
4、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5、债务人签字确认;
6、书写欠条的时间。
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欠条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欠条;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欠条;
3、欠条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法的。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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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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