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法院确定
处罚需要根据情节。
解析:
1、公安机关对不需要
羁押的嫌疑人进行
传唤时,如果
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不会网上通缉,公安机关可以
拘传到指地地点。
2、对于需要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如果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
法律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