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实际上,不想要手机了,也就是不再履行和商家之间有的分期付款合同,那是否需要赔钱,就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买家继续购买手机。
手机分期付款合同履行中,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双方的买卖关系的情况出现的,买方不想要手机了,构成违约,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就是支付
违约金。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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