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与变更法律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与变更法律怎么规定的

【问题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但是在订立出让合同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变化、国家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要求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如果继续履行原来订立的出让合同将造成更大损失时,法律允许当事人依法变更和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
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