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条并非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依据,即使借条丢失,仍可通过其他合法证据组合佐证借贷事实。
(2)可通过与对方沟通的方式,以合法手段获取对方承认借款事实及金额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材料,这些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均属于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
(3)查找并保留款项交付的相关记录,包括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的转账明细,此类记录能够直接证明款项的实际交付情况。
(4)若借款时有第三人在场见证,可请求该第三人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经法院审查属实后,可作为认定借贷关系的有效证据之一。
(5)若上述各类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及具体借款金额,即使没有借条,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此外,需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避免因超过法定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提醒:
收集证据时需确保手段合法,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或采用胁迫等非法方式获取证据,同时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若对证据是否充分或诉讼流程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