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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能在立遗嘱人户籍地之外的地方做吗?

【问题解析】
公证不能在立遗嘱户籍地之外的地方做。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公证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内容】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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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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