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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是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是哪些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2-20 00:33:25 已帮助25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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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是哪些
【问题解析】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法律依据内容】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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