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有
证据证明
债务超出家庭日常消费支出,包括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支出等的,属于
个人债务。
2、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时,如果能证明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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