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办理如下:
一、领取并填写《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二、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
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
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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