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半年前签的离婚协议能用吗

半年前签的离婚协议能用吗

【问题解析】
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在半年后还是有效的,只要双方都对与共同签订的这份离婚协议,没有任何意义,就还能一直生效,直到两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都能够沿用。但是如果有一方否认了离婚协议中的条款,从而不领离婚证的话,则协议需要双方进行调整或者离婚时重新签订。两个人要经在对财产和债务的分配上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上有一个共识之后,才能够和平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处理的共识。离婚协议上注明不要抚养费后期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离婚协议是父母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属于离婚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协议约定不要抚养费是对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权利的剥夺,该约定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律图法律在线咨询。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