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补办的
结婚证以后就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或者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了。
协议离婚的,向婚姻
登记机关登记以后经过三十天的
离婚冷静期,自第三十一天开始就可以领取
离婚证了。但是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任意一方不领取,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