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不能追究单位
刑事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只能通过
刑事诉讼追究。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
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