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执行的。
首先,如果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这其实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理方式。只要这种撤销行为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是会准许的。
其次,执行通常是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的。要是这份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了,那执行就没了基础,这种情况下执行也得撤销。
还有,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他去世了,既没有留下遗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义务承担人,执行没办法继续下去,就需要撤销执行。
另外,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案件里,如果权利人死亡,因为这些权利是和权利人的人身紧密相关的,权利人没了,权利也就没了,执行自然要撤销。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认为应该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种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