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别人照片
讨债,是
违法的。该做法侵犯了
债务人的
名誉权,如果扰乱社会
公共秩序,可能涉嫌
寻衅滋事犯罪。
债权人在追讨
债务时,张贴债务人照片,如果还存在
侮辱或者诽谤、
暴力等
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行为属于非法讨债行为:
(一)使用暴力、
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如果为了讨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或
非法拘禁、恐吓、骚扰他人,不仅可能无法及时、有效讨回欠款,还要因此承担
刑事责任,惹来牢狱之灾。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