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有临时性的,并无永久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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