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
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
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是介于
有期徒刑和
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
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
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
刑法》第78条第2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
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