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上户口的情况多样,以下是常见情形及相关办理方法:
- 结婚迁户:重庆户口居民因结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登记户口。需准备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书、结婚证、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迁入农村地区落户的,还应提供农村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可前往迁入地派出所现场申请,也可线上申请,市内迁入城镇地区的,当场办结;迁入农村非征地开发地区的,8个工作日办结;迁入农村征地开发地区的,15个工作日办结。
- 离婚后户口处理:若女方有独立住房,可凭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立住房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填写《分户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分户。若想迁回原籍,需原籍派出所同意接收,提交离婚证、原籍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无业证明等材料,由原籍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最后回原籍派出所落户。若要挂靠亲友,需亲友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提交亲友户口本、房产证明、双方书面同意书等材料办理挂靠。
- 购房落户:女方需先确认当地购房落户政策,如房产面积、社保年限等要求。准备好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一般15-30个工作日完成。
- 新生儿落户: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