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行使权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后,尽快主张赔偿,避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二)保留证据:保留与身体损害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在主张权利时有据可查。
(三)留意时效中断和中止情形:在诉讼时效内,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方式使时效中断,若遇到不可抗力等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注意时效中止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