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抵押贷款是合法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符合规划、用途
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
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的,地上的建筑物应一并抵押。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
申请贷款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依法进行
不动产登记并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并可办理
抵押登记;
(2)用于抵押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3)用于抵押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设定影响处置变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其他权利;
(4)具备入市条件的,应具备所有权主体履行
集体土地资产决策程序同意抵押,试点县(市、区)政府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等;
(5)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