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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哪些不能够撤销

民法典》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

但是,出现下列情形也是能够申请撤销的: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

3、法定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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