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者,若想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积极退赃退赔,将销售假货所得退还;并且认罪认罚,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二)对于消费者,可凭借购买凭证要求销售者退货退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相应赔偿。
(三)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据职权对销售者进行行政处罚,销售者需配合,如接受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按要求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