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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怎么体现预付款

合同里预付款,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提前付给收款人的,与合同定金有所区别,合同定金具有担保功能,预付款没有担保功能,但合同双方有一方无法交易时,预付款应当全额退还,合同定金则会存在定金罚则,交付方反悔,不退还定金,收付方反悔,双倍退还定金。

除此之外,预付款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定金的数额受到限制。

故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预付款金额、交付方式、退还规则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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