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费用范围:在诉讼前,要清楚诉讼费用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还有相关人员出庭的交通、住宿、生活及误工补贴等。
(二)了解费用负担原则:知晓案件受理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定分担数额,共同诉讼败诉的按利害关系分担;申请费按不同程序有不同负担规定,如督促程序债务人未异议的由债务人负担,公示催告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合理主张费用承担:若想让对方承担费用,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并合理主张。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