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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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