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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社交软件号被曝光属于侵犯隐私吗

未经他人允许公开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公开不违法,但是如果公开了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名、头像、图片、姓名等,则触犯了法律(隐私权),适用于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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