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
人身损害,
赔偿范围是物质
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二、(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
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
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
当事人在
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