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
邻里纠纷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
伤害罪,应承担
刑事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并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也不会
撤案,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后,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
处罚的建议;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
3、如果案件由检察院
提起公诉的,人民也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责任
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
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
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
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