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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

1、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清算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债权人债务


可见,需要先用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清偿职工的费用、税费,然后才清偿债权人债务,如果经过清算程序,债权人的债务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清偿的,可以要求投资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以上就是小编对“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责任”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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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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