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离婚需通过诉讼方式进行,不能协议离婚,诉讼时需先变更监护关系由新监护人代理,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离婚判断标准。
1.诉讼离婚的前置程序。精神病人无法独立参与离婚诉讼,需先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关系,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与离婚诉讼。
2.离婚的判断标准。法院审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时,依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不会因一方是精神病人而直接判决离婚或不离婚。
3.协议离婚的限制。精神病人无法正确表达自身意志,也不能准确理解离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不符合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能正确表达意愿的要求,因此不能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途径。
4.特殊情形下的离婚处理。若精神病人的配偶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关系,待监护关系变更后,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