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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了男方不结婚,但是俩人同居过是否要彩礼

一、彩礼的性质: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生活困难的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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