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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优质水田,不征收但施工完全毁坏了,不能恢复耕种了。怎样补偿

破坏他人土地违反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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