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法》等法律规定,刑事处罚案卷要保存60年。因此,宣告缓刑的案底是终身的,是不能消除的。
二、产生的影响:
(一)判缓刑存在犯罪前科,无法参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无法出具无犯罪证明,影响子女及亲属入‘党、参军等;
(二)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三)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三、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
(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
(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