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书;
6.
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
证据材料。
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
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