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请求法院解散企业,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企业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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