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合同担保从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
合同担保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补充性:
指的是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3、保障性:
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担保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保证而向债权人作出的一种承诺。
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不必经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而直接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获得某种补救,以弥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失。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民法典中债权到期抵押合同是不能进行登记的,债权届满后抵押合同到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说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