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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19 03:23:03 已帮助28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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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
1)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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