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被
监视居住后无罪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
刑事诉讼中限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
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