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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妻子还应该受牵连吗

诈骗罪妻子还应该受牵连吗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2-24 22:36:50 已帮助12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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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妻子还应该受牵连吗
丈夫犯诈骗罪的,会不会牵连到妻子的财产,只要看妻子的财产是否与诈骗罪的财产有牵连,如果有牵连的,公安机关有权查封、冻结。

另外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部分。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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