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该罪名列举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正是危险货物的主要种类和名称,也是化学品危害性分类中的传统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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