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审查保险合同,明确合同中关于污染损失的条款约定,若列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拒赔可能合理。
(二)判断污染发生原因,若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导致污染,保险公司不应随意拒赔。
(三)确认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若不存在故意隐瞒等影响承保及费率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拒赔。
(四)对拒赔有异议,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说明拒赔依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