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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谁名义起诉集体土地争议

集体土地争议起诉的主体为:
1、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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