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医疗行为导致的轻微
人身损害,医院一般会
赔偿受害人的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
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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