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是多少以及
处罚等具体的情况还要视情况和法官的
量刑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