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未成年人一个骑车一个坐,结果骑车人和乘坐人摔伤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可能涉及的问题和责任承担情况:
责任主体认定
骑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 通常情况下,如果骑车未成年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骑车未成年人可能因为未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等)、骑行技术不佳等原因导致事故,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例如,13岁的小明骑车带着同学小红,在过马路时闯红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刮擦,导致两人摔伤。这种情况下,小明闯红灯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小明的监护人就要对小红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
乘坐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 如果乘坐未成年人对事故发生也有过错,比如在骑行过程中干扰骑车人正常操作,其监护人也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 比如小红在乘坐过程中突然拉扯小明,导致车辆失控摔倒,那么小红的监护人也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一部分责任。
其他可能的责任方
- 如果事故是由于道路设施存在缺陷(如道路坑洼、没有警示标识等)导致的,道路管理部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若有其他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比如被其他车辆碰撞等,该第三方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
医疗费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护理费 :如果受伤后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包含在内。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 :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残疾)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如果发生此类事故,建议双方监护人先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