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婚姻存续期一方隐瞒借债,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共同债务非举债方可能担责,若为个人债务则由举债方自行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所以即便一方隐瞒借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非举债方仍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而若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也未追认,通常会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由其自行偿还。非举债方可收集消费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据来证明债务性质,并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法院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您在处理类似夫妻债务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