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司法冻结的两种情况:一是被别人
起诉且申请了
财产保全,二是法院
判决生效后
拒不执行。当被告涉及银行借贷
逾期不还,一般
民事诉讼或涉案
违法犯罪时,只要原告提出冻结申请,由法院裁定后,即可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或者对动产和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查封只是形式不同,实质上是同等
法律效力手段。司法冻结主要对象包括:涉案
当事人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资金和存款;证券账户中的有价证券;动产(如办公设备)、不动产(如房屋)、特定动产(如汽车)及其他
财产权(如
股权);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
证据。
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三.依照法律规定,证监会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冻结、查封措施:
1.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2.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3.已经隐匿、
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4.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